大货车违法易酿大祸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忻州公安交警
持续对城市工程运输车辆进行严管严查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
安全、整洁、舒适的道路通行环境
违
法
曝
光
案例一
7月4日15时35分许,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交警在顿奇街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王某江驾驶的冀DB***0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输渣土时未按规定严密封盖货厢,执勤交警立即查处。
案例二
7月4日15时51分许,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交警在杏林街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魏某锁驾驶的晋AQ***6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输渣土时未按规定严密封盖货厢,执勤交警立即查处。
案例三
7月4日16时21分许,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交警在杏林街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高某伟驾驶的晋HC***0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输渣土时未按规定严密封盖货厢,执勤交警立即查处。
案例四
7月4日16时50分许,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交警在顿奇街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冯某驾驶的晋HS***6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运输渣土时未按规定严密封盖货厢,执勤交警立即查处。
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执勤交警依法对以上4名驾驶员所驾驶货车载运物撒漏的行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忻州交警温馨提醒
货车装载货物一定要遮盖严密,不超载、不超速行驶,在经过急弯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严防货物甩落或遗洒,污染道路环境,甚至引发交通事故或伤人事故。
曝光、处罚不是目的
目的是警示大型车辆驾驶人
一定要遵法上路、文明驾驶
只有杜绝野蛮驾驶行为
才能安全运输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