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有的是“虽万人吾往矣”的勇气
还有的却是对法律的漠视
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比如明知没有相应驾照
却依然选择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他们
2023年4月5日9时18分
李某荣驾驶牌号为晋HC289*的重型半挂牵引车
行至五寨国道海天线韩家楼段时
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被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韩家楼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经查,车辆归属于河曲某运输公司
就在民警对其进行询问详细情况时
另一辆半挂车又缓缓驶来……
9时21分
依然在五寨国道海天线韩家楼段
牌号为晋H717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
同样因无证驾驶被查获
问其详细情况时
却发现和三分钟之前的半挂车是同一目的地……
经公安网查询
两名驾驶员此前均未考取驾驶证
都是无证
都是半挂
还是同一目的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五寨交警决定对李某荣、张某兴处以扣留机动车、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以下行为均属于无证驾驶: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二、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三、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驾驶机动车。四、驾驶与驾驶证所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机动车。五、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
忻州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切勿以身试法
不然后悔莫及
素材提供:五寨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