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传媒讯(张小平)2月23日上午,忻州市司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市委第七十五次专题会议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日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映中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茂春传达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司法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主会场设在市司法局,部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加。
会议指出,2月22日,忻府区在对重点人群主动检测时,发现一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为内蒙古入晋人员,2月21日从太原自驾入忻,22日在忻州市中心医院检测阳性,说明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仍然没有改变,要坚决克服长时间防控条件下可能出现的思想麻痹,切实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强调,局疫情防控各小组要继续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严格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梳理薄弱环节,查找短板漏洞,全面对标规范要求落实各项安排,织密防控网络,确保疫情防控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组织有序、管理有效、保障有力,确保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人员健康管理。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疫情发生地区信息发布,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特别是与已公布阳性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相同活动轨迹的来(返)忻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局防控办、社区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如确有特殊原因必须离忻出省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报批,返回后第一时间报告,自觉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二要切实做好风险管控。要加强律所、鉴定、公证、法律援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管理,严格落细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做到“应种尽种”“愿种尽种”,守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三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手清洁卫生,遵守有关防疫规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四要强化多点触发监测预警。严格信息报告与响应处置,落实好“逢阳必报、逢阳即报”管理规定,监测预警一经触发,立即响应,按照市司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确保反应灵敏、处置精准,切实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措施。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局新媒体平台要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发布近期国内外发生疫情的地区疫情进展情况,切实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有序开展生产生活,积极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