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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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需要办?忻州交警划重点
2024年10月1日前购买的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
需尽快办理车辆备案登记手续
给车子安装过渡期临时牌照
时间只限在
《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
即: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
【法规链接】《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和其他电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牌证,并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车,或者驾驶电动车未在规定位置悬挂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过渡期满后仍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特别提醒】
曾办理了【绿色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车主
本次也需要进行重新备案登记
统一更换临时号牌
怎么办?忻州交警来解惑
申请过渡期临时号牌
需现场验车并提交:
(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车辆来源证明
(三)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如有购车发票或合格证丢失的情况:
需到购车门店开具车辆来历证明和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证明
经工作人员对车辆状况查验后
即可办理备案登记,申领临时号牌
去哪儿办?25个网点就近办
来源:忻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