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社会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评奖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出社科精品,推进学科建设,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中共忻州市委宣传部、忻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知识、尊重科学、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本着科学、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把牢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推动学术学科创新,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评奖范围
凡属我市作者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刊物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著作、论文),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三、参评要求
1、每位作者可申报多项成果。
2、集体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参评。
3、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侧重于社会科学的,可申报参评。
4、系列丛书可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
5、著作中的个别章节,不能单独申报。
6、论文集不能作为专著申报,各论文作者可以单独申报其中自己撰写的论文。
7、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的大事记以及经过整理剪辑转摘的资料等不属评奖范围。
8、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成果,不能申报。
9、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不列入参评范围。
10、对已故专家、学者符合申报条件的遗作,符合以上条件者,由其法定继承人提出,并经作者原工作单位认可、盖章,可申报参评。
11.以外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应同时附上该论文或著作的全文中文译本。
12.经县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等成果,须附县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等证明材料。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奖项45项,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15项,三等奖20项。在评审中,评委会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奖项数量,另根据实际情况,可设优秀奖、组织奖若干项。
五、评奖方法
本次评奖从2024年1月22日至6月30日结束,分以下几个阶段实施:
1、报送审查阶段。(2024年1月22日至4月22日)由成果完成者填写《忻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成果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报送设在市社科联办公室的评奖成果接收组,并接受评奖办公室的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入初评。
2、初评阶段。(2024年4月23日至5月17日)初评阶段设经济、哲学、历史、语言文学、地方文化及其他五个初评组。由五组的评委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进行初评,提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推荐意见。
3、评审委员会审定阶段。(2024年5月18日至6月14日)评审委员会采取循环审读和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初评意见进行评审。
4、公示和领导组审定阶段。(2024年6月15日至6月30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获奖项目,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示,之后由评审领导组根据公示情况审定。
评奖各阶段要严格把好政治关、质量关,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首要条件。
六、组织领导
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是一项严肃认真的重要活动,为搞好此项工作,成立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领导组,领导组由市委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社科专家学者担任。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七、申报要求
1、申报作者需报送申报表一式三份、成果一式三份(其中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2份,著作:原件3份)。
2、为了确保评奖工作公平、公正,评奖委员会、评委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各级评委和评奖工作人员的成果不得申报参评。
3、申报时间:4月21日前报送评奖办公室
联系人:张晓霞 15234776666 0350-3307952 杜雨桐 135466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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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xzskpjbgs@163.com 密码:xzsk3307952
通信地址:忻州市长征街市委北院北楼320室
邮政编码:034000
附件:《忻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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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忻州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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