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体系是全面建设清廉山西的生动实践,按照2023年清廉忻州建设重点工作“探索建立管党治党清单化落实机制”任务安排,忻州市在静乐县试点开展清单化、制度化、体系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建设,建立形成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负面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三张清单”,有效探索拓展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新路径。
“三张清单”试点建设工作由静乐县委、县纪委领题实践,县委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组,县纪委监委机关、全县各级党委(党组)配合完成。“负面清单”的制定对照中央、省市县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制度规定,以及系统梳理近年来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生态研判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等4个方面的共性问题表现和履职用权中的廉政风险点为“切入点”,经分析研判、凝练,研究制定了涵盖4类责任、31个事项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负面清单”,并建立健全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修订完善工作,实现动态更新、常态更新,保证列出的各个负面事项客观、精准。“问题清单”的制定由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充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特别是立足中央、省、市、县关于党内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反馈问题,严格对照县委制定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负面清单”,按照“见清单即见责任”要求,深入开展自查检视,着力发现问题,经梳理分析,建立本单位管党治党责任落实“问题清单”,并逐类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等,最终制定形成“整改清单”,进行整改落实对账销号。
静乐县将管党治党“三张清单”制定及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范畴,全力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县纪委监委强化政治监督检查,组织召开专题会和推进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日常提醒等,有力推动党委(党组)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为全县管党治党责任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清廉静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