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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呼吁民众文明上网 散布谣言将被严惩
来源:太原日 点击量:5244 2021-09-13 17:40:52

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  9月12日消息,山西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积极响应国家的“抵制网络谣言共建网络文明”倡议书,呼吁民众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积极行动起来,共管共治网络谣言,共建共享网络文明;同时提示大家:散布谣言将被拘留并罚款,甚至被判有期徒刑。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微博、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网络介质,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主要涉及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政治人物等。这些谣言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具有突发性且传播速度极快;二是内容具有诱导性;三是伴随热点事件发生发展,常重复出现;四是信源具有模糊性。


造谣传谣将受处罚。民事责任方面,散布谣言侵犯公民个人名誉权、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信誉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方面,散播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刑事责任方面,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于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省积极响应国家相关倡议,鼓励全省各地各网站制作推出H5、海报、视频等广大网民喜闻乐见的网络宣传作品,强化宣传引导,积极推送网络正能量宣传内容,着力提升公众网络素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网络谣言、共同建设网络文明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