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郑红、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咏梅一行在我县开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正)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建平,县委书记石光源,县委副书记、县长徐晓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福,副主任赵金良,副县长许旺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河曲县榆岭窊、李家峁生态综合治理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展览·河曲馆,通过实地查看、听取介绍、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生态环境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治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等情况,并听取大家对《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正工作方面意见建议。
河曲县历来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工作方针,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预防保护,依法监督管理,强力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明显,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生态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有力推动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调研组对河曲县在水土保持工作、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调研组强调,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支撑,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锚定目标任务,增强行动自觉,系统谋划推进,持续推动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落实。要进一步抓实工程项目建设和后续管护运行,确保工程项目在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以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李忠源 报道)
来源:河曲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