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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限放”不等于“乱放”,“松绑”不等于“无证”!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将被严查!
忻州传媒网 点击量:2017 2026-01-20 20:50:49

警醒!“限放”不等于“乱放”,“松绑”不等于“无证”


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将被严查!


随着春节临近,山西省近期对烟花爆竹燃放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久违的“年味”正在回归。近日,定襄公安在工作中发现部分群众对政策存在误读,认为既然“能放“了,就能随意”买卖“和”存放“。


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禁改限“绝不意味着“完全放开”,

更不意味着“无证经营”和“非法储存”!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兜售、后备箱流动售卖、居民楼囤积...这些行为不仅扰乱市场,更将危险带到了我们身边。为消除安全隐患,定襄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消除了重大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定襄公安·温馨提示


1  经营需“持证”


无证经营(含朋友圈转卖)违法!想从事烟花爆竹销售请务必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许可证》,切勿以身试法。


 购买走“正道” 购买走“正道”


拒绝“后备箱”、“黑作坊”流出的三无产品。安全没保障,维权更无门,请认准正规持证实体店。


 3  运输要“申请”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相关要求,向运达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许可,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4   存放莫“贪多”


家庭存放极易引发火灾,建议“随买随放、少量购买”。严禁在居民楼、阳台、地下室大量堆放。


 5  燃放守“规矩”


严格遵守《定襄县人民政府关于定襄县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严禁在禁放区域、时段违规燃放。


抵制非法买卖,拒绝违规储存


让定襄的年味更浓,让回家的路更安!


定襄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