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药品和防疫物资是群众的刚需,药店是药品和防疫物资保障的重要窗口,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也是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主要场所。为进一步压实压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织牢织密疫情防控网,充分发挥好药店“哨点”作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我市城区临时静态管理期间确定的46家保供药店疫情防控、防疫物资质量和价格等开展滚动式、全覆盖督导检查。
11月13日,忻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两个专项督导组,由忻州市市场监管局领导带队,先后对惠康药店、前进药店等9家保供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场所环境消杀以及防疫物资价格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详细了解临时静态管理期间药品销售配送等情况。督导组要求保供药店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完善经营配送各环节管理制度,积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配送,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群众购药用药需求。
忻州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药店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药店防控安全、质量可靠、价格稳定,切实保障群众疫情期间用药便利安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药店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忻州市场监管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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