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区11·6突发疫情后,针对农村药店数量少,农民群众购药不方便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确定了11家农村保供药店。为规范农村保供药店经营行为,保障农民群众用药需求,避免线下购药带来的风险,11月16日,忻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惠康东楼药店、九康大药房小檀村店等5家农村保供药店药品配送、人员防护、环境消杀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目前,农村保供药店主要采取电话订药方式,免接触、集中为农村群众配送药品,基本能满足农民群众用药需求。
督导组要求,首先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药品从业人员管理,落实上岗前测体温、消毒、扫场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证明;上岗时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等自身防护措施;做好营业场所和配送药品消杀。其次要畅通药品供应渠道。通过线上小程序或网络平台购药、电话购药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用药需求,畅通无接触购药渠道,方便快捷服务好农民用药。同时要严格执行价格规定,不得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确保药品价格基本稳定。
来源:忻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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