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第1号
关于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的通告
11月18日,代县县疾控中心接到原平市疫情信息推送一例初筛阳性人员董某在我县境内,经协同管控和我县核酸检测复核,核酸结果呈阳性。现将有关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董某方,男,户籍地:河北省邢台市威县;职业:货车司机,11月17日核酸实验室检测初筛结果为阳性。
二、行程轨迹
11月17日19:00左右从原平市崞阳高速口下高速,20:00左右去阳明堡镇七里铺老海城饭店吃饭,21:00左右结账离开老海城饭店,21:24在宏达物流隔壁宏达综合商店买啤酒,之后返回宏达物流二楼209室喝酒,随后在车上休息,11月18日凌晨返回原平市崞阳镇。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若有与阳性病例接触者和同时空交集者,立即向属地所在乡镇、村(社区)进行报备,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规范佩戴口罩,尽早接种疫苗,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代县疫情防控办电话:0350-5232188
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第2号
关于划分高、低风险区域范围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县域内部分区划分高、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4个
1.阳明堡镇七里铺村老海城饭店;
2.阳明堡镇七里铺村宏达物流公司;
3.阳明堡镇七里铺村宏达物流公司停车场;
4.阳明堡镇七里铺村宏达物流公司隔壁综合商店;
防控要求:高风险区内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在实施封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除封控前24小时内完成一次区域核酸检测。高风险区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阳明堡镇七里铺村除高风险以外地区;
阳明堡镇马站村;
阳明堡镇古城村;上馆镇五里村;
防控要求:低风险区内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内人员倡导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限流、测温、登记、扫码、戴口罩等措施。
风险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县防控办电话0350-5232188。
代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集中隔离点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第13号)
2022年11月18日,宁武县在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时发现2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感染者系省外务工返乡人员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母亲和弟弟),现均已送至忻州市定点医院诊治。
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居民:省内、外涉疫地区入(返)宁人员要及时主动报备个人旅居史,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聚餐、不外出,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腹泻、味觉或嗅觉异常等可疑症状,立即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涉疫动态信息以微信公众号“宁武你好”、宁武电视台等县内媒体平台发布为准,敬请关注!
宁武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五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新增2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的
通告
(2022年19号)
2022年11月18日,五寨县在重点管控人员中新增2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21:刘某锋,男,36岁,系胡会乡包家湾村建桥工地采购员。
初筛阳性人员22:刘某平,男,37岁,系胡会乡包家湾村建桥工地工人。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涉疫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非必要不外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五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8日
五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新增9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的
通告
(2022年16号)
2022年11月17日,五寨县在重点管控人员中新增9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初筛阳性人员12:杨某英,女,76岁,系砚城镇二道河富民园小区居民。
初筛阳性人员13:夏某珍,女,65岁,系胡会乡包家湾村村民。
初筛阳性人员14:邓某安,男,51岁,系胡会乡包家湾村建桥工地工人。
初筛阳性人员15:赵某峰,男,33岁,系胡会乡包家湾村建桥工地工人。
初筛阳性人员16:路某荣,男,90岁,系东秀庄乡杨可庄村村民。
初筛阳性人员17:杨某德,男,84岁,系东秀庄乡杨可庄村村民。
初筛阳性人员18:李某,男,60岁,系梁家坪乡陈银春合作社装卸铲车司机。
初筛阳性人员19:高某女,女,67岁,系砚城镇三岔路康乐小区居民。
初筛阳性人员20:张某英,女,65岁,系砚城镇地税局家属院平房区居民。
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涉疫消息以官方发布为准;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非必要不外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五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7日
截止16日下午五寨县
相继发现新冠肺炎初筛阳性14例
11月16日下午,五寨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新闻发布会,通报本轮疫情有关情况及当前全县应急处置情况。
自11月12日疫情发生以来,截止16日下午,五寨县相继发现新冠肺炎初筛阳性14例,其中:4人为五寨县东秀庄乡杨可庄村村民,10人为五寨县胡会乡包家湾村建桥工地务工人员;14例阳性人员中8例已转运到忻州定点医院(方舱医院)进行治疗,其余人员正在转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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