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夏季行动 | 屡教不改“二次酒驾”再次被查处!
时间:2023-09-06 23:15:00点击率:2210

平安出行始于心


拒绝酒驾践于行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


本该吸取教训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可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选择了“二次酒驾”


结果被行政拘留


9月2日22时43分许,河曲交警在开展交通违法夜查统一行动时,例行拦下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贾某面色红润疑似酒驾。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执勤交警依法将其带回大队办案区调查处理。


经询问,贾某当晚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两瓶啤酒,自我感觉良好,就抱着侥幸心理骑摩托车回家。


进一步调查发现,贾某去年3月就因无证、酒驾被处罚过,这是其二次酒驾被查,且贾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摩托车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贾某因无证驾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350元。


交警提示


酒驾只要被查处,违法行为就会被公安机关终生记录在案,此后无论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酒驾均属“二次酒驾”,一旦被查到,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后果比想象的要严重得多。因此,请各位驾驶员切记:酒后莫开车,开车莫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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