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事项
群众意见征询调查公示
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忻州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事项开展公众意见征询社会调查工作,现将忻州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相关事项以及征询公众意见方式等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
《忻州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二、决策事项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水资源的配置作用,保证城市供水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定价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监审结论报告》(忻发改成审报〔2024〕2号)对忻州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的供水成本项目监审结论,同时兼顾社会承受能力,适当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本调整方案已按程序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价格调整听证会,21名听证会参加人(消费者10名,经营者2名,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名)对忻州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基本没有异议。具体方案如下:
拟调整方案:
(一)居民用户
一级水量:每人每月2.5立方米及以下,水价由1.90元/立方米调整为2.1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20元,调价幅度10.53%;
二级水量:每人每月2.5立方米以上至3.5立方米及以下,水价由2.85元/立方米调整为3.15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30元,调价幅度10.53%;
三级水量:每人每月3.5立方米以上,水价由5.70元/立方米调整为6.3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60元,调价幅度10.53%。
尚不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居民用户,水价由2.20元/立方米调整为2.4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0.20元,调价幅度9.10%。
(二)非居民用户
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由3.50元/立方米调整为4.50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1.00元,调价幅度28.57%。
(三)特种用水
特种用水价格由30元/立方米调整为35元/立方米,单位调价额5.00元,调价幅度16.67%。
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措施
忻州城区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后,低收入群体生活用水增加的支出,拟建议忻州市人民政府在调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贴标准时予以统筹考虑。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影响的群众,与本项目实施存在利害关系的企业、政府部门。
征求意见主要事项:对项目的了解程度、支持程度、受影响情况、主要社会稳定风险点及应采取的维稳措施等事项。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本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表达对忻州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六、联系方式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省社会事务调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15536685112
邮 箱:Sxdc818@163.com
(二)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0-3306214
邮 箱:xzsfgwjgk@163.com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社会事务调查中心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来源: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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