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忻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原四级调研员曲金章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等问题。2017年7月至2021年2月,曲金章在担任忻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期间,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香烟等礼品,折合共计5万元;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赴天津、厦门等地旅游活动。曲金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曲金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 忻州市繁峙县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杨有成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8年至2023年,杨有成在担任繁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期间,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等礼品,折合共计6万余元。杨有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杨有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 忻州市代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陈文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21年9月至2023年4月,陈文秀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73万元。陈文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陈文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3起典型案例,是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典型案件,充分说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不正之风滋生腐败、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市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的政治定力和坚定决心。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充分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本质、政治危害,经常性开展自我检视和反思,自觉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外在要求转化为内在主动,不断改进作风、抵制歪风、树立新风。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主题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纪党规教育,以坚强的政治定力和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着力构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把“纠”四风与反腐败统筹起来,由风挖腐、惩腐纠风、风腐同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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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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