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 经济
忻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温建军莅临市外事办调研指导工作
时间:2022-02-25 20:53:56点击率:4947

2月17日上午,忻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温建军莅临市外事办调研指导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市外事办党组书记、主任李秀云对近年来外事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结合市委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真抓实干”主题行动谈了今后的思路和举措。

温建军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市外事办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他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管外事原则,牢固树立“外事无小事”理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事管理,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着力破除外事工作深不可及的陈旧理念,充分发挥外事职能优势,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并重,不断强化对外交往与务实合作,深入践行“外事为民”理念,加强对基层、企业、民众的服务,积极支持我市市场主体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主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此外,要坚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履行职责,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温建军强调,2022年是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外事干部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业绩是新担当、交账是军令状”理念,激情干事、精准干事、开拓干事,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本领高、作风硬、能力强的外事干部队伍。一是要始终“讲政治、顾大局”。全市外事干部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全市外事干部要努力提升自身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力争在能力素质上有新提升,在业务拓展上有新作为,在工作落实上有新举措,更好地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三是要有使命担当精神。“有为才有位”,全市外事干部要切实担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把初心使命变成担当奉献、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化为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把全部精力和心思投入到钻研业务上、干好工作上,主动担当作为,奋力有所作为,做到人人愿担当、人人敢担当、人人会担当、人人能担当。四是要有开拓创新精神。全市外事干部要主动聚焦市委“一个牵引、六大突破”总体要求,立足本部门职责,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全力助推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对外务实合作,促进我市外事工作不断出新成效、上新台阶。五是要树立合作共赢理念。全市外事干部要积极“走出去”,更多地参与我市各类招商引资、经贸洽谈活动,不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交流合作,汇聚全市外事力量,形成大合作、共建大平台、实现大作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忻州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李秀云表示,市外事办将认真学习领会温市长此次调研重要讲话精神,主动聚焦市委“一个牵引、六大突破”总体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真抓实干、久久为功,积极推动我市外事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一是全面加强党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外事工作正确方向,始终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作为开展外事工作的根本遵循,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关于外事工作决策部署。二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强化涉外管理,提升涉外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持续开展领事保护宣传,切实做好常态化涉外疫情防控,努力为我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构建安全稳定外部环境。三是持续加大国际友好城市工作力度。积极拓宽对外友好交流渠道,加强与重点国家在经贸、文旅、能源、农业、科技等重点领域的互动,以务实性交往推动我市国际友城工作开创新局面。四是努力强化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对外宣介,努力讲好“忻州故事”,传递“忻州最美”声音,提升忻州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让忻州走向世界,让世界走进忻州。五是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外事干部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实践,持续开展外交外事知识进党校、外事业务培训等活动,加强外语人才的储备与涵养,进一步完善我市外语翻译人才库,为做好我市外事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六是积极推动“五外协同”深度融合。加快外事工作转型,充分发挥外事资源、渠道、信息、人脉等职能优势,积极搭建对外经贸交流和务实合作平台,推动我市资源产业走出去、人才资金引进来,实现外事外经外贸外资外智统筹协调、深度联系,全力助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为建设宜居宜业宜创宜游创新型田园城市贡献外事力量!(市外事办 薄鹏)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热线:13935000092      投稿邮箱:2223609153@qq.com      地址: 山西省忻州市长征街22号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5 - 2021 wenzhenmedia.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 晋ICP备2021013947号-1 忻 州 传 媒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