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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24-04-25 19:53:56点击率:4215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广大消费者外出游玩、集体聚餐活动逐渐增多,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消费者注意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经营者: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制止餐饮浪费。主动提供“半份菜”“小份菜”,主动对菜品重量进行菜谱标识;积极推行分食分餐、公筷公勺;开展节俭消费提醒,引导食客合理点餐,提供剩菜打包盛装容器。


二、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加工关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或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并保存购物清单或进供货票据等相关凭证。加工食品时,要查看食材状况,保持炊具、餐具和食物的清洁卫生,生、熟食品要分开贮存和加工,防止熟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相互交叉污染。储存食材要符合标准,做好“三防”工作。


消费者:


一、选购食材要注意


1、在选购食材时要细心查验,选择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经营场所。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限,是否超过保质期。


2、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且到正规商店购买,不要购买和食用“三无”(无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厂名、厂址)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采购、不接收、不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的动植物和野生菌,以防发生食物中毒。购买冷藏冷冻食品还要到具备冷藏冷冻食品经营项目、储藏条件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购买。


3、不买无证摊贩的食品,不买无商标或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标签不完整的食品;不到无证摊点、快餐店、小店购买食品或用餐。


4、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更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项目、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


二、外出就餐要注意


1、外出就餐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证照设施设备齐全的餐饮单位,尽量不到无证照小店和街边小摊就餐。


2、用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有异物、是否食材新鲜,并要注意个人卫生,餐前洗手、不拥挤、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3、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生腌制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私人泡制药酒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具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项目和资质。


4、可以有选择性地尝鲜但不要盲目猎奇,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或来历不明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5、如果就餐后出现不适症状,如呕吐、腹泻、发热等,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食用的食品信息,以便尽快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厉行节约要注意


1、树立节约粮食的意识,养成按需点餐的习惯,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制止餐饮浪费。


2、用餐时,建议采取分餐或公筷公勺的方式,鼓励将剩余食品打包带离。


3、食用自助餐时,应遵循“多次少取”的原则。


4、举办婚宴时,自觉做到酒席不铺张、宴请不浪费。


“五一”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忻州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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