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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交警@无车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速来上牌,过期不候!
时间:2024-10-10 22:15:48点击率:3669

注意了!


注意了!!


注意了!!!



谁需要办?忻州交警划重点


2024年10月1日前购买的


“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


需尽快办理车辆备案登记手续


给车子安装过渡期临时牌照


时间只限在


《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三个月内


即:截止到今年12月31日


【法规链接】《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和其他电动车号牌、行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牌证,并对驾驶人处五十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车,或者驾驶电动车未在规定位置悬挂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过渡期满后仍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特别提醒】


曾办理了【绿色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车主


本次也需要进行重新备案登记


统一更换临时号牌


怎么办?忻州交警来解惑


申请过渡期临时号牌


需现场验车并提交:


(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车辆来源证明


(三)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如有购车发票或合格证丢失的情况:


需到购车门店开具车辆来历证明和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证明


经工作人员对车辆状况查验后


即可办理备案登记,申领临时号牌


去哪儿办?25个网点就近办




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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