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传媒网宁武讯(董丽)2月7日,宁武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建国,副主任闫凯亮、魏峥嵘、李文斌、王继宁及常委会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王继宁主持会议。
副县长张国伟,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永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田植林、副检察长张建保,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巩文君,县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组负责人,不是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机关干部、乡镇人大主席及主席候选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郑建国传达学习了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拟定于3月中下旬召开,具体时间授权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苏栓斌请求辞去宁武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窦润玺请求辞去宁武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程耀文请求辞去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接受杨瑞请求辞去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郑建国指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一以贯之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继续认真落实“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要求,把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做得更加精细、更加扎实、更具成效。
郑建国强调,要把贯彻落实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人代会的精神上来,提前谋划,及早动手,进一步完善县人大新一年工作的思路举措,抢先机、抓机遇、开新局。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做好代表补选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代表补选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认真研究制定代表补选工作方案,依法合规组织完成好补选工作。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各筹备工作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举措,在时间节点上超前思维、及早动手,在工作衔接上理清思路、环环紧扣,高质量做好文件起草、会务组织、议案建议、新闻宣传和服务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新任职的同志要始终牢记“心中有党”,着力做讲政治、铸忠诚的表率;始终牢记“心中有法”,着力做守法纪、行法治的表率;始终牢记“心中有民”,着力做惠民生、暖民心的表率;始终牢记“心中有责”,着力做敢担当、善作为的表率;始终牢记“心中有戒”,着力做守底线、树正气的表率。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5年2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中下旬在宁武县城召开。
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康瑞琴辞去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康瑞琴因工作变动辞去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经忻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忻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田植林为宁武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5年2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田植林为宁武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苏栓斌辞去宁武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苏栓斌因到龄退休辞去宁武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窦润玺辞去宁武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窦润玺因到龄退休辞去宁武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程耀文辞去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程耀文因工作变动辞去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杨瑞辞去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2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杨瑞因工作变动辞去宁武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一)
(2025年2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田植林为宁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康瑞琴的宁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二)
(2025年2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仝志鹏为宁武县司法局局长。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三)
(2025年2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子锐为宁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引弟、赵岁岁、张美林、郭燕、朱丽平、宗子燕、张晓东、段慧泽、周婧、李艳梅、赵淑英、岑翠娥、齐欢、闫鑫、秦亮梅、李文娟、梁鹏、南芳、杜美珍、关娜、李二梅、刘建萍、孙彩荣、赵佳丽、周媛梅、冀婷婷、郭静、张学敏、高彩凤、池亲花、王佳敏、王东喜、霍虹羽、董建华、李霞、王敏、薛鹏程、王晓琴等38人为宁武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宁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四)
(2025年2月7日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苏栓斌的宁武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程耀文的宁武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来源:宁武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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