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临时静态管理车辆通行的通告
按照《静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实行临时性区域静态管理的通告》要求,静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对我县道路交通实施临时管制。管制期间持有通行证的公务用车及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公交车、垃圾处理车可通行,其他车辆禁止通行。如违反本规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如有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车辆通行,经单位、乡镇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后办理车辆通行证,方可通行。
特此通告
静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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