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志川带领执法检查组就《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在静乐县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省水利厅副厅长杜咏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建平,市政府副市长贾玲香,县委书记宣文晓,政府县长居清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武卫东、副主任黄海君及省市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
在汾河大桥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区
在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洞子头核心区污水厂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汾河大桥防洪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洞子头核心区污水厂、静乐水文站和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实地查看、现场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汾河防洪能力提升和生态环境治理、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水资源监测和规划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就静乐县贯彻落实《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情况进行实地执法检查。
在汾河川国家湿地公园
座谈会上,市、县两级汇报了关于汾河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人员提出了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忻州市和静乐县深入贯彻实施汾河保护条例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继续做好汾河保护工作强调,各级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继续严格执行《山西省汾河保护工作条例》,做好《条例》的宣传、实施和监督等工作,努力推动《条例》和汾河保护工作落实见效。要树立问题导向,树牢绿色发展理念,聚焦“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和“一泓清水入黄河”的目标任务,围绕水污染防治等各项重点工作,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做到“三个结合”,不断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要树立法治观念,用法治思想、法治力量持续推动汾河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汾河流域系统治理,在水资源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提升汾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确保稳定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姜慧慧 赵连玉)
来源:掌上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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