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
忻州经济开发区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时间:2024-01-31 23:40:00点击率:3335

为深刻汲取湖南省醴陵市“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教训,严密防范烟花爆竹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排查重点及要求:


1.重点场所: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库、零售店)场所等;


2.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行政交界等;


3.重点人群: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关闭退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严格遵守省、市和开发区关于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坚决杜绝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举报电话:8624604


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部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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