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9日,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海生带领环资审判庭成员一行6人赴宁武、河曲两县就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黄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宁武法院院长张永生、河曲法院院长梁晓峰、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王洪亮、黄河湿地保护中心主任王永胜等参加调研。
8月8日,赵海生一行来到山西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芦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负责人就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建设、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并达成共识,两单位将通过加强协调联动,加大协作力度,共同推进芦芽山保护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随后参观了芦芽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宣教基地,并深入宁武县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就人民法庭基础建设、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并慰问一线干警。
8月9日,赵海生一行在河曲县黄河湿地保护中心考察调研建设情况,并就下一步黄河湿地生态司法保护方案、措施、司法保护基地建立等内容,进行了广泛的交流讨论。赵海生表示,自2022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施行以来,忻州中院认真学习贯彻宣传,积极推动落实黄河流域湿地生态保护府院联动机制,努力探索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多方协作方式,初步形成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方案,并就晋陕蒙黄河三角区流域生态保护提出可行性意见。下步,忻州中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创新方法措施,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力度,为创建优美人居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