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
为严格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我所决定于2022年12月8日起恢复办理各项业务,为切实保障办事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非必须本人现场办理的业务,建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办理业务。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的相关模块办理所需业务,业务网上办结后,相关证件、手续可选择通过快递方式直接邮寄至本人手中。
二、必须本人现场办理的业务,在进入业务大厅前,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过程中请自觉按照叫号顺序到对应窗口办理,未叫号不得在窗口前排队等候。
三、在业务大厅办结业务后请立即离开,不要滞留,减少聚集。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2年12月7日
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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